為進一步規范執業藥師遠程審方和藥品第三方物流管理,促進企業經營活動持續合規,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0年4月13日至24日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執業藥師遠程審方和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進行檢查,根據有關規定,現將檢查結果公示如下:
一、執法人員:省藥監局:鄭 純、陳友鐘、鐘啟秋、方小為;福州稽查辦:林 麒、詹德忠;廈門稽查辦:吳利波、郭嘉斌;三明稽查辦:范 輝、陳 峰、李順妹。
二、被檢查企業名單
遠程審方企業
序 號 | 企業名稱 | 序 號 | 企業名稱 |
1 | 福建康佰家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 8 | 漳州鷺燕大藥房有限公司 |
2 | 福建恒生大藥房有限公司 | 9 | 漳州片仔癀國藥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3 | 福建惠百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10 | 福建聚芝林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4 | 福建好醫師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 | 11 | 福建海華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5 | 福建航聯醫藥發展有限公司 | 12 | 福建泉龍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6 | 福州大參林貿易有限公司 | 13 | 龍巖市百信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7 | 福建省聚善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14 | 龍巖市吉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
序號 | 企業名稱 | 序 號 | 企業名稱 |
1 | 國藥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2 | 廈門片仔癀宏仁醫藥有限公司 |
三、檢查的主要內容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開展執業藥師遠程審方的總體要求與設施設備,管理制度、人員培訓、處方審核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對藥品第三方物流業務企業,重點檢查其開展藥品第三方物流業務管理與制度規定,設施與設備配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等方面合規性情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四、檢查結果
檢查發現少數連鎖企業處方未隨計算機系統數據按日備份,執業藥師年度培訓記錄不健全,未能提供執業藥師每年接受臨床藥學專業知識培訓和相關部門繼續教育培訓的記錄,有的處方審核由門店非執業藥師人員代簽。物流倉庫和特殊藥品庫內溫濕度監控探頭無外顯功能,相關崗位的培訓記錄和檔案資料有待進一步完善。
對企業存在的缺陷問題,執法檢查人員已當場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并由轄區藥品監管部門跟蹤企業整改落實情況。
特此公示。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文章來源: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