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標示為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標示為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經抽檢質量不符合標準規定(詳見附件)。
二、對檢驗不符合規定的藥品,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產品涉及單位已經或正在進行立案查處,將于三個月內公開處理結果。
三、對不合格產品及涉及的相關單位,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監管,督促其查明問題原因,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切實消除風險隱患。
特此公告。
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