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化妝品標簽監督管理,規范化妝品標簽使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藥監局組織起草了《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予公布。現就《辦法》實施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鼓勵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按照《辦法》規定對化妝品進行標簽標識。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必須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化妝品,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標簽標識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必須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使其符合《辦法》的規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
國家藥監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