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骨肽類注射劑〔包括骨肽注射液、骨肽氯化鈉注射液、注射用骨肽和注射用骨肽(Ⅰ)〕說明書【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等項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骨肽類注射劑生產企業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骨肽類注射劑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20年2月25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補充申請備案后6個月內對所有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上述骨肽類注射劑生產企業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涉及用藥安全的內容變更要立即以適當方式通知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指導醫師、藥師合理用藥。
二、臨床醫師、藥師應當仔細閱讀骨肽類注射劑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效益/風險分析。
三、患者應嚴格遵醫囑用藥,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說明書。
特此公告。
附件:骨肽類注射劑〔骨肽注射液、骨肽氯化鈉注射液、注射用骨肽和注射用骨肽(Ⅰ)〕說明書修訂要求
國家藥監局
2019年12月25日
文章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